问题 | 房东强行扣留财物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该行为可能构成侵占罪。
侵占罪,乃指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将他人交付给自身保管的财物、被人遗忘的物品或者埋葬之物非法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在被要求归还时仍拒绝返还的违法行为。 该罪行的犯罪主体为普通大众,凡是年龄达到16周岁并且具备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有可能成为此罪的侵害者。 然而,构成本罪还有另一个重要前提,即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必须是出于故意心态,即明确知晓这些财物属于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被遗忘的物品或者埋葬之物,但仍然非法据为己有。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三类特定财物: 一是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 二是他人遗忘的物品,需注意的是,遗忘物并不等同于遗失物,同时也不能混淆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葬物。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相关规定: 将他人委托其保管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在被要求归还时仍拒绝返还的,将会受到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严厉惩罚; 若涉案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的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 同样地,如果行为人将他人遗忘的物品或者埋葬之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量,在被要求归还时仍拒绝交出的,也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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