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损害赔偿是侵占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财产损害赔偿这一概念并不能与侵占罪完全画上等号。侵占罪通常是指某些行为人为谋取不当利益,擅自将本来属于别人保管的财产或遗失之物、被掩埋物品据为已有,且涉案金额较大,在被要求归还或交出这些财物时,却采取了拒绝的态度和行动。而另一方面,财产损害赔偿则是民事侵权责任的一种表现方式,当某一方因侵犯他人财产权益而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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