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交易会被判定洗钱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之规定,对于洗钱罪的认定主要依赖于以下各类违法行为:
一是向他人提供本人及他人所拥有的资金账户; 二是协助将可动产或不动产转化为现金或金融工具等可流通的资产形式; 三是代为买卖、转让有价证券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将资产进行流转; 四是协助将犯罪所得或其产生的收益进行跨国境转移; 五是用其他方法掩盖、隐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与性质。若以上行为的目的在于掩盖、隐匿特定犯罪(例如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真实来源与性质,则此类行为便有可能构成洗钱罪。在司法实践中,若某自然人或法人团体通过上述手段协助他人掩盖、隐匿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与性质,并且这些行为的目的是为了掩盖、隐匿上述特定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那么该行为便有可能被认定为洗钱罪。具体的案例分析需结合案件的详细事实与证据,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