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公安机关能立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属告发制案件类型,原则上讲,公安机关并不会主动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之相关规定,侵占罪需由受害者提出控诉方可进行后续程序,若无受害人的明确告知,公安机关往往难以启动立案程序。 然而,若受害人因故无法亲自告知,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公安机关在接获报案信息后,亦可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立案的决策。因此,对于此类案件的立案与否,应综合考虑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