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袭警罪什么时候加的罚款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妨碍公务罪,又称为“阻碍执行公务罪”,系指通过采用暴力手段或威胁方式来阻挠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合法地行使其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发生时,利用暴力或威胁手段不当地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者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以及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尽管并未直接使用暴力,但是却导致了严重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首先,主观方面仅限于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确知晓上述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并且对此进行阻碍,才能够构成此罪; 其次,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或者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等行为; 最后,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犯本罪者,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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