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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陕西省关于刑事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颁布的《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达到了人民币1000元到3000元及以上、30000元至100000元及以上以及300000元至500000元及以上这三个档次的,应分别被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
此项法律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其中明确指出,对于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如果其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或者是实施了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等行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而对于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会被处以罚金;
至于那些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分子,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还可能被处以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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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4:4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