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有什么要求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侵占罪,又称为"侵占代替保管之他人财务罪"或"侵占被遗忘物、隐藏物罪",在我国现行刑法体系中归类于侵害财产罪的一个分支。构成本罪的基本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犯罪主体应为已达16岁成年,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第二,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具体而言就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遗失物、埋藏物予以侵吞、盗窃、诈骗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据为己有; 第三,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确知晓所占有的系他人财物且意图通过非法手段将其占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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