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的预备犯如何成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认定盗窃罪的预备犯时,通常需要符合以下特定的标准和要求:
首先,犯罪嫌疑人已经具备了清晰且明确的盗窃意图; 其次,他们已经开始着手实施一系列为盗窃活动所做的准备工作,例如进行实地考察、筹备必要的工具等等; 然而,尽管他们已经采取了这些行动,却还没有真正地接触到或者控制他人的财产。 最后,由于各种非主观意愿上的因素,比如被他人察觉、被警方逮捕或者是自己主动放弃,导致他们无法顺利地进入到盗窃行为的实行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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