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会没收房子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开设赌场罪名的刑事处罚当中,法院有权依法对涉案人员的财产实行罚没之责。
然而,这种“罚没”的适用对象往往仅限于与犯罪行为直接挂钩的财物,如赌博场所的经营设备、使用的赌具以及通过赌博所获得的非法收入等等。相较之下,对于个人住宅而言,若无法证实该处房产实质上被利用于犯罪活动,或是其收益源自于犯罪行为,则一般情况下并不会被直接予以没收。然而,倘若犯罪嫌疑人的所有财产总额无法满足罚金的缴纳需求,那么法院便有可能对其部分财产,包括房产在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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