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少年参与非法拘禁罪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未成年人触犯非法拘禁罪的处置过程中,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所规定的原则,并结合未成年人的实际年龄、犯罪情节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审慎考量。若被指控为罪犯的未成年人尚未年满16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具体内容,原则上可对其免于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若该未成年人已经年满了16岁但是还没到18岁,那么这将被视为一个特殊的情况,应当视情节轻微程度,依法予以从宽或减轻处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的关于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相关规定,当已满75周岁的人实施犯罪行为时,也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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