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罪规定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法》对于洗钱罪所作出的明确划分和规定,涉及的主要行为方式其内容不仅包括了为犯罪分子提供资金账户,还涵盖了协助实施财产转换为现金及/或金融票据的行为;在此基础上,通过转账以及其他各类结算方式进行资金转移同样属于洗钱罪的范畴;
同时,跨境转移资产也被纳入其中。所有这些行为模式的目的和作用在于试图掩盖犯罪所获取的违法收入及其收益的真实来源和性质,进而达到逃避法律的追查与制裁的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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