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能否减刑二年期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犯盗窃罪并服刑两年的情形来说,能否获得减刑需依据相关法规进行判断。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等刑罚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如若能够恪守监规纪律,积极接受教育改造,确实存在诚心悔过的行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均可申请减刑; 而对于具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者,则应予以减刑: (1)成功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2)向司法机关揭发监狱内外的重大犯罪活动,且经过查证属实的; (3)在科技领域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 (4)在日常生活中舍己为人,救助他人生命的; (5)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或排除重特大事故中,展现出突出表现的; (6)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了其他重大贡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七十八条 【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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