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存在犯罪对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窃取他人财产的行为构成了盗窃罪,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盗窃罪,即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秘密地、趁受害者未察觉之时,擅自将数额较大的公共或私人财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此罪行所侵害的客体是财产所有者的公平竞争权和财产所有权。在这方面,盗窃罪与抢劫罪存在明显区别;后者不仅挑衅财产的所有权,同时也威胁到人身安全,因此其侵犯的是双重客体。盗窃罪的犯罪对象通常是普通的财物,例如货币、商品等,但并不包含枪支、弹药、文件、证件、印章等具有特殊性质的物品,因为这些物品的价值无法通过普通的财产评估方法来衡量,如果涉及此类物品,则不能被视为盗窃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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