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怎么追逐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般地说,追逐竞驶这一行为系指行为人在道路之上进行高速和超速驾驶,随意追逐、超越其他车辆,频发、意外变道,以及近距离闯进其他车辆前方等危险性极高的驾驶行为。追逐竞驶被视为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的危险构成要件,然而,刑法并未将其明确规定为特定的公共危险犯,而是通过情节恶劣来限制其处罚范围。也就是说,只要追逐竞驶行为具备类型化的抽象危险特征,且情节严重恶劣,便可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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