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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数额怎么认定的依据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罪,又被称为“非法占有罪”,其主要特征在于:犯罪嫌疑人须有非法占有他人交予自身保管的财产、遗失物品或埋葬物的目的,并且在达到一定数额时,仍然拒不归还。此罪行的犯罪主体通常为普通公民,只要年满十六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罪犯。在主观方面,侵占罪必须是基于故意心理,即明确知晓属于他人交予自身保管的财物、遗失物品或埋葬物,却依然非法据为己有。关于侵占的金额标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数额较大者为五千元至两万元以上;数额巨大者则为十万元以上。
然而,具体的金额标准还需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侵占罪的起始金额,也就是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这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从违法行为向犯罪行为转变的关键节点。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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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5:5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