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赌资金八万是否构成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线赌博活动是出于营利目的开展的,亦或引发了大规模的集体参与赌博行为,甚至将赌博作为主要职业,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能被视为赌博犯罪。
在法律定义中,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个人对赌博产生了极度依赖,长期沉迷于此,并将赌博所获收益作为自身的主要经济来源。 而“聚众赌博”则是指以下几种情形: (一)组织超过三人进行赌博活动,且抽头渔利金额累计达到了五千元以上; (二)组织超过三人进行赌博活动,赌资总额累计达到了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超过三人进行赌博活动,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了二十人以上; (四)组织中国公民超过十人前往境外参与赌博活动,并从中获取回扣和介绍费用等利益。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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