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次辱骂威胁我们是不是寻衅滋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如果有人多次施行对他人的恶劣辱骂行为且情节相当严重,那么这样的行为将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罪,可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有如下几种寻衅滋事的具体表现形式:一种是在公共场合肆意对他人进行攻击,情节恶劣者;另一种是采取追逐、拦截、辱骂以及恐吓等方式对待他人,情节同样恶劣者; 再者就是强行索取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产,情节严重者; 最后一种则是在公共场所制造混乱,导致公共秩序严重失序者。对于那些纠集他人多次实施上述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人,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可能面临罚金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