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鱼期钓鱼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指定的禁渔区域内进行垂钓活动者,应被没收其所有捕获成果及非法收益,同时面临不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若情节严重者,将被没收渔具,并取消其捕捞许可证资格;而对于情节尤为恶劣者,则需对其所使用的渔船进行查扣;如已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将由司法机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 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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