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初犯从轻处罚的法律规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未成龄罪犯。
未满十八周岁而满十四周岁的罪犯,在判决时应当提供宽大处理或减轻刑责。 2、七十五岁以上过失罪犯。 达到法定年龄七十五岁者,若因疏忽行为所羁押服刑,应当给予宽大处理或减轻刑责。 3、过度防卫。 受适当防卫其程度明显超出必要范围,并导致了重大损害的,应对此负责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于处罚。 4、紧急避凶过度。 如果紧急避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并对本不应当产生的损害负责,则应减轻或免于处罚。 5、犯罪中止。 对于犯罪中止者,如果未对社会产生任何损害,应免于处罚;如果已经产生损害,则应减轻处罚。 6、从犯。 对于从犯,建议给予轻罚,降低刑责,甚至是免于处罚。 7、胁从犯。 对于因受到威胁而被迫参与犯罪者,应根据其罪行情节予以酌情考虑减轻轻罚或是免于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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