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刑事案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倘若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其所涉及的罪行,然而只要具备充足且确凿的证据,那么依然可以对其实施定罪并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在对待所有类型的案件时,我们始终应该坚持“证据为王”的原则,强调对于证据的高度重视以及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而非仅仅依赖于被告人口供。 值得注意的是,仅凭被告人的供述,若无其他任何证据加以佐证,则无法判定该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及应受何种程度的刑事处罚;反之,即便缺乏被告人的供述,但若有足够且确凿的证据支持,同样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并给予相应的刑事惩罚。 因此,即使在没有被告人口供的情况下,只要有其他证据能够形成相互印证的链条,也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罪责。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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