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因为分手一方极端的行为要负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的是,在分手这一行为中发生的伤人情况并不构成刑法上的犯罪行为,因为分手行为本身并未对受害者造成实际的人身损害。
这是基于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的认定,也是我们一直强调的价值观。 其次,分手本身并非一种不道德或者非法的行为,因此,没有任何一方因为分手而构成所谓的“过失”,自然也就无需面临法律责任的追究。 当然,这里所说的分手仅限于和平分手,如果出现诸如暴力、威胁等违反公序良俗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那么法律的惩罚必将降临。 最后,我们要强调一点,即使当时现场发生了自残行为,只要在此过程中,你本人未能在场或实施过度干预,从法律角度看,你都不会成为被追责的对象。 然而,我必须强调,这种情况所引发的后果可能相当严重,我们鼓励每个人珍爱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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