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诱因在法律上承担刑事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学上所称的“因果关系”,其概念在于探究危害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引发了什么以及受到了何种影响的联系。
具体来说,因果关系不仅决定着犯罪的构成和认定,还直接关乎犯罪行为是否达到了既遂状态。 例如,对于故意犯罪行为来说,已经达到既遂状态的条件便包括审查危害行为与危险结果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的相互关联;若该故意行为并非必然引致危害结果的出现,那么就不能对它们之间的因果关系妄下定论。 再比如,在过失犯罪中,则必须严格审视过失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是否具备具备因果关系。 由于过失犯罪的构成前提往往要求有实际损害这一事实发生,所以只有当造成危害结果的行为确实因过失而产生时,才可能将其纳入到过失犯罪的范围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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