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发现金工资避税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一家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制造假象,虚增人员工资以达到避税之目的,那么无疑已经触犯逃税罪。
逃税罪,乃是指负有纳税责任的个人或机构,通过欺诈、隐匿等手段实施虚假的税务申报或根本不履行申报义务,从而规避缴纳应纳税款;而且,这种行为还要求逃避的税额必须达到相当的规模且占据总应纳税额的至少10%,或在已缴纳纳税款后,利用虚假出口陈述或其他欺诈手段骗回已缴纳的税款,以及负有扣缴义务的主体通过同样的欺诈手法不缴纳或少缴纳他们已代收或已代扣的税收款,如果属于这些情况,那么其数额也应达到了一定规模。 对于企业为获取税收利益而刻意虚构员工薪酬从而达到逃税的情况,可采取下列措施予以解决: 首先,对于纳税人采取欺诈、隐匿手段进行虚假的税务申报或不予申报行为,逃避缴纳税款达到了一定规模且占据应纳税额的至少10%者,将因违反逃税罪而被判刑,具体包括了3至7年的有期徒刑及对应的罚金; 其次,若其逃避的税额极大,且占据应纳税额的至少30%者,将会面临更严厉的审判结果——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和相应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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