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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套取公款经手人如何处理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我们有责任限期对当事人进行整改,重新审视与此相关的财务登记账户,以便确保能够追回任何非法或通过欺诈获取的资金。
同时,将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处理,没收不法利益所得,并处以被查获资金金额百分之十以上至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对于当事人通过违规操作套取国家财政资金并将其用于个人目的,以及以所在经营实体作为掩护,虚构项目申请,以此来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等行为,皆应归纳为该经营实体的行为表现。
然而,由于涉及诈骗案情,企业犯罪的法律概念已被排除在外,因此,上述行为最终被认定为通过虚假陈述、非法获取等方式,欺骗国家财政资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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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1: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