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开公司股东不愿意再投资怎么办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公司有部分股东无意继续投入资金,他们可以选择由其他现有股东负责增资事宜,亦或是引入新股东对公司注资。
若公司股东有意向进行投资,则可将货币作为出资款项,或者使用实物资产、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能够通过货币评估且符合法律规定的非货币性财产作为出资方式。 在这种情况下,出资的股东通常有权根据其实际缴纳的出资比例分享利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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