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醉驾撞到我车我也喝酒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他人酒后驾车造成车辆碰撞的处置流程如下:
首先在事故发生后应第一时间向当地警方报案,以便交管部门能够迅速抵达现场进行勘查和责任认定。确认责任归属之后,当事人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如若保险赔付金额仍无法弥补损失,则由饮酒者本人按其所承担责任相应分担赔偿金额。 其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饮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最后,如果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况,交管部门有权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直至清醒状态,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醉酒驾驶者在五年之内将不得再次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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