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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几个人算聚众斗殴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聚众斗殴案件,要求参与对决的双方都具有相互侵犯的意图,并且他们在冲突过程中的人数一方需达到三人或以上,而另一方则不足三人。
在此情况下,若人数超过三人的一方被视为实施了聚众斗殴的犯罪行为;反之,倘若另一方虽然人数较少(低于三人),但存在组织和指挥众多人员参与斗殴的行为举止,那么该方仍可能被判定犯有聚众斗殴罪;然而,如果缺乏上述任何一种因素,那么就无法将其作为聚众斗殴罪来进行追究。
这时,如果这部分人员构成其他形式的犯罪行为,则应根据具体的事实依据,来确定是否应归责于其他相关罪名。
由此可见,无论哪一方的人数是否达到三人或以上,在打架事件发生过程中,只要存在对峙双方且一方的人员数量达到了三人或以上的情形,就应该被视为是处于“聚众斗殴”的状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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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6:4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