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的适用条件和范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刑事和解制度的应用,我们需要考虑几个重要的前提条件: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是被告人必须展现出真诚的认错态度,诚意忏悔自己的过错行为;其次,所涉及的案件必须具备刑事和解机制的适用性;此外,还需获得被害人本人的自愿谅解,这也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具体的适用范围方面,我们得到的规定如下: 如果这个案件源于民间矛盾纠纷引发的违法行为,且牵涉到侵害公民个人人身权利和民主权益,或者侵犯财产权等相关罪名,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可能会判处当事人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话,那么这类案件就符合刑事和解的应用范畴; 再者,对于那些不涉及职务犯罪但可能会判处罚金、拘役或有期徒刑七年以下的过失犯罪案件,同样也是可以适用刑事和解制度进行处理解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其中,可以宣告缓刑即对犯罪人既可以适用缓刑,也可以不适用缓刑,具体须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以及犯罪情急和悔罪表现来做实质性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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