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5000元要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造成公私财物损失超过五千元人民币的行为,应当作为刑事案件立案进行调查和追责。
对于涉案金额之大或情节严重者,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若被告人涉及数额巨大且情节特别恶劣者,法庭将会判定对其实施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惩罚。 1.本罪与无罪之间的红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只有具备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数额达到了较大或是情节严重的范围内,才能列为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行为;反之,未达到此程度者,则不视为犯罪行为。 所谓“情节严重”一词,通常意味着被告人实施了毁灭或损毁贵重物品,导致了重大损失的现象,或者是破坏公私财物的手法极其恶毒恶劣,或者是出于嫁祸他人的恶意等等情况。 2.本罪与其他犯罪行为的界限 本罪与诸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以及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还有妨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方面的破坏生产经营罪之间的区分就在于: 后者各罪所破坏的都是具体的财产,侵害的是其他独立的客体,而且本法对此类行为已经单独设立了罪行名称,应当依照相关规定进行量刑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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