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收人民币怎么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当前环境下,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拒绝接收人民币属于非法行为,然而却未详细规定相应的惩戒措施。
现行法规只就毁损、伪造等特定情况给出罚则,而对于拒绝接受以及蔑视等行为并无确切的惩戒规定。 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涵盖纸钞与硬币两个种类,尽管移动支付的盛行使得人们越来越少地接触到现金,但这并不意味着经营者有权以此理由拒绝对人民币的接收,拒绝收受实际上构成了对法定货币地位的挑衅。 值得注意的是,移动支付、智能货币等形式只是法定货币的一种补充性工具,绝不能取而代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规定,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如若拒收,属于违法行为,但该法律中并未列出拒收的处罚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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