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在刑事诉讼中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的有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1、情节很轻微、危害也不大,不认为是构成犯罪的。
2、犯罪已经超过了规定的追诉期限的。
3、经过特赦令赦免了刑罚的。
4、需要当事人告诉,但是当事人没有告诉或者已经撤回了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去世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3 10:5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