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庇罪是如何构成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 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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