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抢劫罪的重要条件不包括哪些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仅仅是口头的恐吓,并未采取任何实际的暴力行径,并不足以构成抢劫罪。
例如,当有人仅在言语层面宣称“将你的钱财呈献上来,否则我将对你予以惩处”,可是并未真正付诸行动或者展现出任何实质性的暴力手段,那么此种情况便无法认定为抢劫罪。 又如,有人趁他人疏忽之际秘密地窃取其财务,且在此过程中并未展现出任何暴力或者恐吓措施,这种行为应当被判定为盗窃罪,而非抢劫罪。 最后,如果遭抢劫的对象并非因受到暴力或胁迫而被迫交付财物,而是出于同情心或者自愿给予,那么同样不能被视为抢劫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