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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