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讯逼供没有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尽可能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即使被刑讯逼供了,也尽可能尽可能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因为公诉人、法官有可能会无视你提出的“被刑讯逼供”的抗辩理由,而直接以你的有罪供述作为定案依据。所以如果作了有罪供述,后面被判有罪的风险就会急剧增大。如果被折磨得痛苦了,可以以装死、惨叫、暂时承认但做笔录时死都不认等方式来换取短暂的环节;如果被折磨得实在受不了、按着办案人员的意思认了,至少你可以用最后一招:不签名。
2、尽可能保留自己被刑讯的证据。排除非法证据,首先要由你本人来证明“有可能”被刑讯逼供,或者提供可供调查的线索。牢记侦查人员的警号和长相。)牢记被刑讯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方式、受创部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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