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几项证据可以定罪盗窃?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答:
主要是三个方面。
律师解析:
由盗窃罪的证明对象开始,主要可从三个方面证据入手: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等。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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