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构成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能免责。明知是借名贷款还放款,实际审查的银行工作人员容易触犯违法发放贷款罪,承担刑事责任。尚未达到刑事处罚标准的,也将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银行明知是借名贷款仍发放贷款,应当由实际用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不用承担还款责任,银行职员在公安机关所做笔录可作为证据采信,相应担保也应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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