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是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动机不同:寻衅滋事基于打人取乐发泄或者显示威风、无端寻衅之动机;故意伤害往往产生于一定的事由或者恩怨。
2、行为对象不同:寻衅滋事的行为对象是不特定的,而故意伤害往往是特定事情的关系人。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认定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死亡的是故意伤害了。 3、量刑方面不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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