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根据民法典规定什么条件下施工方有权解除合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合同的解除条件是: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三)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针对一些具体合同规定了特别法定解除条件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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