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紧急避险的损失要怎么承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另一小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受害人要求补偿的,可以责令受益人适当补偿。 因紧急避险采取的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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