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形有: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10、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20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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