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认定为黑恶犯罪财产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财产认定为黑恶犯罪财产,应当依法追缴、没收:
(1)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 (2)黑恶势力组织成员通过个人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聚敛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 (3)其他单位、组织、个人为支持该黑恶势力组织活动资助或者主动提供的财产; (4)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通过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获取的财产或者组织成员个人、家庭合法财产中,实际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的部分; (5)黑恶势力组织成员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 (6)其他单位、组织、个人利用黑恶势力组织及其成员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的财产及其孳息、收益; (7)其他应当追缴、没收的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