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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能否执行癌症病人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患癌症不是免除执行的理由,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执行应当是无条件的。
但身患癌症,法院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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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0: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