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案庭不开庭能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案庭的首要职责就是对案件进行接收与立案处理。
即使涉及的案件并未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可通过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获得相应的法律保障。 然而,必须注意到,取保候审是在刑事诉讼这一特定环境中,结合具体案情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实际状况而制定的特定措施。 例如,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增加; 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采取取保候审亦不会引发社会风险; 再者,若羁押期限已届满,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均可提出相关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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