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能不能监外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判定刑罚之后,服刑人员仍然具有获得监外执行的可能性。
然而,这必须基于特定的法律规定和条件。 例如,倘若犯罪者患有严重疾病,且疾患情况需由医疗机构证明需要予以保外就医治疗的; 或者犯罪者系孕妇或正在哺乳期,以保障其婴儿健康成长的女性; 再或者犯罪者由于自身无法独立生活,若实行暂予监外执行将不会对正常社会秩序造成任何威胁的,便可申请监外执行。 在实施监外执行时,无论是保外就医还是暂予监外执行,都需要经过严谨的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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