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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监外执行罪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监外执行并非一种犯罪案件类型,而是一种针对特定犯罪人员的刑罚执行手段。
通常在如下情境下,被告可被判定为暂予监外执行:
首先是患有严重疾病需由外界提供医疗援助以维持生命体征的情况;
其次,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也符合此条件;
此外,居家或公寓居住环境无法满足日常生活基本需求且此类情况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措施不会对社会治安构成潜在威胁的对象亦在此列。
然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若现为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阶段的妇女,可考虑采用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方式。
值得强调的是,对于那些可能对社会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罪犯,或者存在自伤自残倾向的罪犯,则不适宜进行保外就医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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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0:5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