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量刑三年法院会不会判缓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告人被判定为处以三年有期徒刑之际,尽管可由法庭考虑缓期执行,然而却并非一种无可置疑的必然结果。
实际上,是否应当适用缓期执行是依据诸如犯罪情节之轻重程度、被告人的悔过态度、再次出现犯罪行为的风险等等诸多复杂因素来决定的。 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为轻微,且具有深深的悔过之心,并且被评估为不再具备犯罪倾向,同时宣告缓期执行不会对其所在社区产生重大不良后果,那么在此基础上,法庭完全可以考虑予以宣告缓期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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