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有效追诉期是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限,根据犯罪所受的法定最高刑罚标准的差异而分别确立。
具体而言,当法定最高刑罚定为低于五年有期徒刑的情况时,其追诉时效为五年; 若法定最高刑罚为高于五年并低于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则追诉时效为十年; 若法定最高刑罚为高于十年有期徒刑的情况,那么追诉时效将延长至十五年; 最后当法定最高刑罚在于无期徒刑或死刑的情况下,追诉时效将仍保持二十年。 然而,当二十年后仍然认为有必要进行追诉的话,那么必须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当然,在此前提之下,如果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已经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犯罪嫌疑人选择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行为,那么将不再受到追诉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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