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假药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生产假药罪」,是指在制造商违背了有关国家药品监管法规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假药的制造、销售等活动,且这些行为已足以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的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此类违法行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和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首先,对于较轻程度的「生产假药罪」案件,应判处行为人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要并处罚金。 其次,如果上述行为已经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存在其它严重情节时,则应判处行为人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并处罚金。 最后,当这些非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已经达到了令人震惊甚至可能导致人员伤亡的地步,亦即达到「生产假药罪」中的最严重程度——「致人死亡」或者「有其它特别严重情节」时,将被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并且同样要并处罚金或是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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