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长期不批捕,是否仍会被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部门依旧有可能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进行审前调查和起诉。
如果公安部门经全面深入的侦查工作后收集到充足的犯罪证据并移交质控方的审查起诉环节,且检察院经过认真细致的调查分析后认定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罪行事实清晰明了,涉案证据的确凿充分,而且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标准,那么这类案件仍有可能得以各方进行审判。 值得注意的是,逮捕仅仅是一项针对刑事案件的强制性手段,并不直接影响检察院对于犯罪行为是否予以起诉判定的决策结果。 因此,即使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这并不意味着行为人将不会受到相关的法律追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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